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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协组织参加新《广告法》解读与适用暨广告监管实务培训的通知

2015-5-14 10:08| 发布者: 省广协| 查看: 2118| 评论: 0

摘要: 广州、深圳及各地市广告协会、会员单位: 为了更好地做好会员咨询服务,做好新《广告法》施行前的准备工作,我会拟组织参加6月9-12日在大连由中国法学会举办的新《广告法》解决与适用暨广告监管实务培训班。一、培 ...

广州、深圳及各地市广告协会、会员单位:

       为了更好地做好会员咨询服务,做好新《广告法》施行前的准备工作,我会拟组织参加6月9-12日在大连由中国法学会举办的新《广告法》解决与适用暨广告监管实务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

1、新《广告法》修订背景、原则及亟需解决的问题;

2、新旧《广告法》修订内容对比与讲解;

3、新《广告法》配套措施制定与完善;

4、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

5、广告监测技术与应用;

6、联合治理违法广告各部门协调与配合;

7、新《广告法》对网络平台广告的管理规范与标准;

8、大众媒体广告违法责任划分与责任追究;

9、新《广告法》实施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

10、虚假违法广告办公室、查处与惩治;如何对药品广告进一步严格规范(讨论)。

二、拟邀专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有关专家

王学政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规司原司长

许正中  国家下午学院经济学部教授

田为民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于秀艳  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丁俊杰  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教授

刘林清  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公益广告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每期培训班将邀请上述2-3位专家进行专题讲授)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共两期)

第一期  2015年6月9日-12日    大连

            (报到日期:6月8日,星期一)

第二期  2015年7月7日-10日    银川

             (报到日期:7月6日,星期一)

四、参加对象

       地方各级工商局分管领导、广告监督管理处(科)负责人、各地新闻出版广告电局分管领导及媒体主管部门负责人、各级广告协会负责人。

五、相关费用

       学习费:1480元/人,资料费实收。食宿等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办法

       请有意参加培训者,在6月4日前与省广告协会秘书处联系。由秘书处统计并报名。

       联系电话:020-85587152  王小姐

       传真电话:020-85587151

       电子邮箱:3628144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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