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虚假广告整治力度,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向3家药品生产企业发出暂停销售通知书。暂停销售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楂曲平胃合剂”(国药准字Z50020199号)、长春经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益气养心片”(国药准字B20040011号)、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首乌丸”(国药准字Z62020206号)三种药品。自2009年12月14日起,上述3种药品被责令下架,暂停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销售。 上述企业广告宣传擅自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行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责令上述三家企业立即停止发布违法药品广告,但其仍拒不改正。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加强对所涉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发现仍在销售上述药品的,一律予以查封、扣押,并责令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原广告发布媒体上刊登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 |